来源:盐山县纪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:2020-12-08 10:03:49 阅读量:492
(一)全面整合学习资源,将委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、机关党支部学习和机关周末学习进行合并,统一安排集中举行(以下简称集中学习),学习时间、内容和质量不减。
(二)集中学习一般每月两次,每次不少于1小时,安排在奇数周的周五下午举行(特殊情况例外)。
(三)集中学习由分管副书记负责,由办公室具体安排实施。
(四)加强学习的计划性,由办公室精心准备学习内容,一般实行各科室安排专人轮流领学,注重学习心得交流和互动。
(五)各科室要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自学活动,结合集中学习重点内容,认真做好学习笔记,每季度由办公室组织力量对各科室自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评定打分,排名优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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